為了建設服務型政府機關,規范政務信息公開行為,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務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本機關實際,我們編制了《定西市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本機關依法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公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不予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局領導名單、分工; 2、局機關各科室及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3、商務運行中有關重大政策的出臺及實施情況; 4、有關商務領域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5、市商務局依法行政的職能及具體項目; 6、全市商務領域主要經濟指標統計數據; 7、由市商務局籌備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8、全市商務工作年度重點、階段性工作安排、工作總結; 9、市商務局重大活動以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等; 10、局人事任免。 (二)公開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將主要通過定西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同時結合報刊、廣播、電視以及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公開;并根據需要采取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四)保密審查 在制作政府信息時,要明確該政府信息是否應當公開;對于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要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行政機關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機關負責信息公開的機構申請獲取。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不屬于辦理范圍的,行政機關應終止辦理程序,但需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為市商務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932-8213901 5905678 傳真電話:0932-5905678 通信地址:定西市安定區中華路45號 郵政編碼:743000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下載。申請人可通過受理機構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申請獲取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省商務廳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提交至本機關受理部門。 3、申請登記 受理部門收到申請后,對內容完整的申請即時登記、編號;對內容不完整的申請,申請人需補正后再予以登記辦理。 4、分類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 (4)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案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經信息公開工作部門負責人同意,可以延長答復的期限,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信息檢索、復制、郵寄的成本費。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
市商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