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甘肅省政府信息公開試行辦法》(省政府令第44號,以下簡稱《辦法》),為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準確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要求,編制了《定西市農業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局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定西市農業農村局網站查閱。 一、主動公開 依照《條例》第九條、第十條、《辦法》第九條和《定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規定,定西市農業農村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市農業農村局機構設置、職能、機構領導及分、辦事程序等情況。 2、市農業農村局部門預算決算、“三公”經費。 3、市農業農村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4、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辦理情況。 5、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規劃、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6、農業農村工作部署、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行政通知、工作重點安排等時效性較強的信息。 7、農業行政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情況。 8、農業突發重大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 、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9、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市農業農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定西農業農村局網站(http://ny.dingxi.gov.cn)、新聞發布會、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時限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信息,可向相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定西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定西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定西市安定區公園路22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32-8212729 傳真:0932-8211383 電子信箱: dxsnyj@163.com 通信地址:定西市安定區公園路22號定西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743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定西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到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定西農業信息網站下載。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1)當面申請。申請人到受理機構當面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通過傳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定西市農業農村局網站的領導信箱進行在線申請,或填寫電子版《申請表》發送電子郵件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受理機構的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事宜。 2.審查。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有效的申請進行登記、編號;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的、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記辦理。 3.答復。屬于可以公開的,市農業局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不能在規定時限內答復的,經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可將答復的期限最多延長15個工作日,同時告知申請人。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4.費用。受理機構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信息檢索、復制、郵寄等產生的成本費用。
|
市農業農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