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審計局為定西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縣級建制。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審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審計工作規則制度并監督執行。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管理科、法規審理監督科、財政金融審計科、重大政策執行審計科、農業農村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企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局屬科級事業單位1個:定西市計算機審計中心。 負 責 人:吳智淵 通訊地址:定西市安定區安定路1號 郵政編碼:743000 辦公電話:0932-821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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