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公安局為定西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縣級建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貫徹執行情況。
(二)參與起草全市有關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定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落實公安普法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三)研究公安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影響全市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組織實施110接警調度和公安情報信息工作,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對策建議。
(四)組織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各類刑事、經濟、暴力、恐怖、毒品犯罪案件和涉外案件的偵查處理。組織、查處邪教組織、有害功法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協調查處跨地區重大案件,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騷亂和重大治安案件。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技術偵查工作。負責全市公安視頻圖像偵查和科技通訊工作。
(五)依法管理社會治安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組織指導公共場所、大型活動的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特種行業、危爆物品、犬類管理等工作。
(六)指導全市機關、學校、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及群眾性治安防范組織建設。負責全市保安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我市期間的安全警衛工作。
(八)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十)負責全市網絡安全保衛工作,打擊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指導、監督、檢查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的管理和發牌發證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協調和指揮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食品藥品等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十三)負責全市監管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應訴、國家賠償等工作。
(十五)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裝備現代化建設;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
(十六)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民警的思想政治和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干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紀檢、監察、督察、審計、考核工作,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維護民警執法權益。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隊伍建設科、人事科、新聞宣傳科、警務保障科、情報指揮中心、督察審計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治安管理支隊、刑事偵查支隊、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監所管理支隊、交通管理支隊、法制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禁毒支隊、科技信息化支隊。
負 責 人:李進強
通訊地址:定西市安定區安定路16號
辦公電話:0932-5908039
上班時間: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