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辦發〔2024〕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中央及省屬在定各單位:
根據我市低保工作實際和制度建設要求,市政府決定廢止2013年9月28日印發的《定西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
自本通知印發公布之日起,該文件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文件廢止后,相關工作嚴格依照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pdf版:定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有關文件的通知.pdf